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草甘膦制剂自动包装线项目分布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草甘膦制剂自动包装线项目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方埠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祝经理
联系电话:18758275201
附件:
地址:浙江省桐庐县迎春南路205号(桐庐国际创业中心(原新青年广场)B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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